2012年11月3日

讓作者頭像出現在搜尋結果__申請Google Authorship的撇步與心得(頭像篇)

讓作者頭像出現在搜尋結果__申請Google Authorship的撇步與心得(頭像篇)

Wayne Fu 0 A+

(Pic from: freepik.com,danzxncrd.blogspot.com)
上一篇」曾提到基於個人隱私因素,不想在 G+ 放上個人的大頭照;因此如果跟我一樣,不想將玉照公諸於世的話,可參考本篇的心得。


四、不放自己大頭照的方法

根據上一篇 G+ 判定臉孔的模式來推斷,google 一定有一套技術可以偵測臉部特徵,至少能判斷出臉型、眼睛、鼻子等等,因此回到「三、申請的步驟」準備上傳頭像的畫面,我測試了同樣有臉型、眼睛、鼻子的可愛小狗──



結果沒出現 "打勾" 圖示,因此 Google 是有能力分辨人臉與狗臉的...




這次改放"魯夫",頭這麼大結果系統還是顯示 "這張相片似乎沒有照到臉...",之後也沒出現 "打勾" 圖示,看來 Google 的技術超乎想像之上...

那麼,「電腦玩物」的圖示是怎麼通過的呢?也許 "魯夫" 的圖太過平面,猜測必須稍微有點立體效果才能被 google 偵測到。



(pic from: danzxncrd.blogspot.com)

這次出絕招了,找到 3D 畫風的頭像測試,果然沒有再出現警示訊息。調整好正方形區塊並上傳圖片後──



成功出現 "打勾" 圖示,終於辛苦地完成這個任務,接下來就是等待 Google 審核通過了。



五、查詢審核結果

幾天後可利用「Google 網站管理員」查詢何時通過審核。如果沒使用過這個工具的話,可參考「這個網頁」來登錄自己的網站,或是自行 google 一下如何操作。



假設網站登錄成功的話,進入自己的網站畫面,如上圖──

A. 按下左邊「Google 研究室」的「作者統計資料」
B. 如果沒資料的話,就是還沒審核通過;如果審核通過的話,圖中 B 圈起來的 2012/10/28 就是通過的日期了。
C. 54 個網頁代表目前為止 WFU BLOG 一共有 54 個網頁通過 "原創性標記"
D. 統計的日期是到 2012/11/1 為止(美國時間)

事實上我的網站有近兩百篇文章,而 10/31 時查看資料是 30 個網頁,這代表 Google 是逐步逐步慢慢地審核當中,很謹慎地在確認每一篇文章是否為原創(比對與資料庫中其他文章、網頁內容是否重複),因此不同的時間點查看,出現的通過數字都不一樣。



測試一下審核通過當天的數據──

A. 把日期調為 10/28 至 10/28
B. 結果第一天只有 4 個網頁通過審核。

回想一下當初把 Blogger 帳號轉到 G+ 帳號的日期約 10/27,因此約兩天後 Google 通過審核(10/28是美國時間),只是無法保證每個網站的處理時間都一樣。

不過當初還不曉得可以查詢審核進度時,一直到 10/30 才在搜尋引擎發現自己的作者頭像,當時拍了個照,把記錄留在「這個討論串」。


六、文章審核通過的條件

作者的資料審核通過後,不代表搜尋引擎一定會出現作者頭像,因為接下來 Google 會繼續審核文章及網頁的內容,過程就如同「五、查詢審核結果」的圖表。

要能出現在搜尋引擎且讓 google 掛保證是 "原創性標記" 的文章,必須是原創非轉載內容充實的文章。這個網址是「官方網頁」 對於"未顯示作者資訊"的答案,另外「這個網頁」有一些 "搜尋結果未顯示作者資訊" 的心得可參考,而我也有一點點無佐證僅供參考的心得:

1. 就像 Google Adsense 一樣,網站成立達一段時間文章到達一定的數量內容充實,Google Adsense 才會通過放廣告的申請;也許 Google Authorship 的通過也存在類似的機制,畢竟可以共用自家的龐大資料庫來判斷網站品質。

2. 另外,感覺上 google 優先審核點擊率高的文章;而很少人看(點擊率低)的文章,由於 google 不好判斷,可能沒那麼快收錄。

3. google 怎麼判斷內容品質呢?可能從訪客停留時間的長短來判斷,停留的越久代表訪客認為文章有價值,google 據此判定內容較佳。

4. 價值高的文章 google 會優先收錄,因此文章通過"原創性標記"的快慢,也許如同這句老話──「內容才是王道」。


六、結語

最後,相信 Google 為了維護著作權及作者的權威性,並不會期待搜尋引擎的結果出現卡通頭像滿街跑的情形,也就是前篇文章開頭所提的──這應該不是 Google 本意。因此,如果跟我一樣不想放正規大頭照的話,建議自己默默用就好了...雖然目前 Google 為了推廣 G+ 的緣故應該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但等過了蜜月期,卡通圖數量太多時,難保將來 Google 不會改變作法。


Google Authorship 系列文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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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則留言:

  1. 到Webmaster tools裡面, 重新提交Sitemap可加快標記驗證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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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<5723997520709183478>(以上內容請勿刪除,從括號之後開始留言)
    請問有出處嗎?因為我上個月有提交過sitema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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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<3259552958821131775>(以上內容請勿刪除,從括號之後開始留言)
    啊! 不用再提交了. 我看到您的Sitemap並不是修改過的.
    Blogger預設的索引值是25篇+首頁=26. 這是讓蜘蛛維持在近期動作的設定. 老一點的文章他就不會再去瞧的. (除非有被分享出去的動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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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<7567922205958265570>(以上內容請勿刪除,從括號之後開始留言)
    ok, understand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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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哇咧!!難怪我申請了老半天一直沒消息,原來是因為我的是卡通人物 =.="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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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<1044948284294764603>(以上內容請勿刪除,從括號之後開始留言)
    呵呵,看來廣告小妹的註冊商標要換3D小妹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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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我的網頁通過數量是二百卅八耶。 >///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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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<4433341002608410873>(以上內容請勿刪除,從括號之後開始留言)意思是太多了嗎...XD 我發現原創性文章的網址不只是Blogger的文章,也包含了在 G+ 發表過的內容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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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我有個疑問耶!
    那如果自己不只有一個部落格
    還有其他家的但是使用不同的暱稱可以發表一樣的文章
    那...這會怎麼審核?@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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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<4421518363511454522>(以上內容請勿刪除,從括號之後開始留言)這樣就比較麻煩了,必須參考系列文第一篇-->「三、申請的步驟」-->「非 Blogger」,把其他部落格跟你的 G+ 帳號做連結的動作,這樣 google 搜尋引擎才會知道這些部落格的文章,都是你這個 G+ 帳號所寫的文章。否則的話,因為內容重複,就無法判定為 "原創性內容" 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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