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日 星期六

WFU BLOG 的版權聲明及版權圖示

WFU BLOG 的版權聲明及版權圖示

Wayne Fu 0 A+

(Pic from: felipegodoy.wordpress.com)


一、版權聲明

本站採用的版權聲明為「CC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相同方式分享 3.0(CC BY-NC-SA 3.0)」,詳情請點上述連結,簡單敘述如下──

您可自由:分享 — 修改本著作

惟需遵照下列條件:
  • 姓名標示 — 您必須註明作者為 Wayne Fu (或 WFU),提供指向相關著作的連結,以及指出本素材是否已被變更。
  • 非商業性 — 你不得將本素材進行商業目的之使用。
  • 相同方式分享 — 若你重混、轉換本素材,或依本素材建立新素材,你必須依本素材的授權條款來散佈你的貢獻物。



二、版權圖示

本站大部分的工具、hack 作品是沒有放版權圖示的,而如果是有放的話,一方面代表自認為這是個上得了檯面的作品;一方面 javascript 是個攤在陽光下的語言,任何人都能輕易修改內容、甚至自己添加版權宣告,因此本站自行先加上版權圖示,算是一種基本的保障。

免費軟體程式設計者,無法得到實質的回饋,在作品加上版權圖示出處連結是唯一能表彰 Credit 的方式,希望使用者能接受這一點。

有部份使用者會以顏色不搭、跟版面設計不協調等理由自行除去版權圖示,對此,WFU 的想法請見下個章節。



三、本站對移除版權圖示的態度

移除版權圖示或連結是「使用者的權利」,技術上而言我沒時間、也沒心力追究此事,但不代表我喜歡或容許使用者這麼做。WFU 認為,會移除版權圖示,就表示技術能力很行,那麼建議避免來本站留言(無論是尋求技術支援或是其他目的,本站將不會提供任何服務,「這也是本站的權利」)。



四、修改版權圖示的建議作法

如果覺得版權圖示不美觀、影響版面,這是可以理解的,因為每個部落格的配色、配置都不同。不過如果拿這個當作自行移除版權圖示的理由,只能說著作權還未成為普世價值。

為了讓版權圖示符合部落格版面,方法很多,改顏色、改圖案都行,只要超連結還存在,都是可以接受的,但請不要移除、縮小或隱藏起來。

welkinwayfarer」的作法可供參考,下圖紅框的圖案修改了原本的版權圖示,這是可以接受的:




五、移除版權圖示的管道

想移除版權圖示,又想得到本站的技術支援,能接受的方式為以下:

1. 請事先與我聯繫,那麼我會考慮;而同不同意得看作文技巧能否打動我、或是跟本站的往來程度了。

2. 請參考「贊助 WFU BLOG 的管道」,對本站贊助一定的金額,可商討移除圖示這件事。

除此之外,如果擅自移除了本站小工具的版權圖示,麻煩儘可能地不要讓我知道貴站的存在、不要來本站留言。能夠接受的方式只有事先知會,不接受事後被發現時,再來辯解的各種理由。
0 0
如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,歡迎「分享」到 FB、「追蹤」粉絲團、「訂閱」最新文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注意事項:

◎ 勾選「通知我」可收到後續回覆的mail!
◎ 請在相關文章留言,與文章無關的主題可至「Blogger 社團」提問。
◎ 請避免使用 Safari 瀏覽器,否則無法登入 Google 帳號留言(只能匿名留言)!
◎ 提問若無法提供足夠的資訊供判斷,可能會被無視。建議先參考這篇「Blogger 提問技巧及注意事項」。
◎ CSS 相關問題非免費諮詢,建議使用「Chrome 開發人員工具」尋找答案。
◎ 手機版相關問題請參考「Blogger 行動版範本的特質」→「三、行動版範本不一定能執行網頁版工具」;或參考「Blogger 行動版範本修改技巧 」,或本站 Blogger 行動版標籤相關文章。
◎ 非官方範本問題、或貴站為商業網站,請參考「Blogger 免費諮詢 + 付費諮詢
◎ 若是使用官方 RWD 範本,請參考「Blogger 推出全新自適應 RWD 官方範本及佈景主題」→ 不建議對範本進行修改!
◎ 若留言要輸入語法,"<"、">"這兩個符號請用其他符號代替,否則語法會消失!
◎ 為了過濾垃圾留言,所有留言不會即時發佈,請稍待片刻。
◎ 本站「已關閉自刪留言功能」。

TOP